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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灣區委副書記、區長、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周一富作政策介紹
龍灣區政府副區長余安江發言
浙南科技城管委會副主任朱啟榮發言
龍灣區科學技術局局長朱智猛發言
溫州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黃劍偉主持發布會
發布會現場
今年2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寧波、溫州兩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使溫州高新區從“國家高新區時代”跨入“國家自創區時代”。
根據國務院批復要求,溫州高新區要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民營經濟優勢和開放發展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著力培育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打造民營經濟轉型發展的新高地。同時,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積極開展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在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結合等方面探索示范。
今年2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寧波、溫州兩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使溫州高新區從“國家高新區時代”跨入“國家自創區時代”。
根據國務院批復要求,溫州高新區要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民營經濟優勢和開放發展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著力培育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打造民營經濟轉型發展的新高地。同時,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積極開展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在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結合等方面探索示范。
周一富區長在發布會上表示,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復精神,加強對國家自創區建設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政策先行先試,我區組織團隊對全國多個自創區的先行先試政策進行了研究分析,并組織相關部門赴天津、濟南、深圳等地考察學習,在去年申報國家自創區時出臺科技創新“新十條”、企業上市“十條”、人才新政“二十條”、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今年出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條”、信息經濟發展“三十條”等一系列政策的基礎上,著手編制了《溫州國家高新區(龍灣區)關于加快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政策意見》,也即“金十一條”政策,并最終經過多方論證和多次完善,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和區委深改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于昨日(12月27日)正式頒布實施。
他指出,“金十一條”政策,圍繞省、市委實施意見提出的“打造民營經濟發展新高地”的主要精神,政策聚焦一個主體、兩大主導產業,突出對科技型企業、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支持,突出深化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突出對以激光與光電為核心的智能裝備和以眼視光為核心的生命健康等兩大主導產業的培育和招引。同時,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針對高新區進等升位和自創區建設的工作目標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要求,明確重點發展方向,實行重點扶持,做到與省、市政策互補而不重復。
具體內容
“金十一條”政策以“打造民營經濟發展新高地”為主線,圍繞平臺建設、主體培育、項目招引、科技金融、協同合作、科技服務、人才培育、雙創載體等創新要素,提出11個方面的具體政策:
一、支持民營企業共建高能級創新平臺
支持區內科技型企業聯合國際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國內“211工程”大學、雙一流大學,國家級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在區內合作共建獨立法人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協同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平臺,最高可給予500萬元啟動資金資助、500萬元設備購置補貼、500萬元績效獎勵。
二、支持新經濟企業主體發展
扶持雛鷹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發展,實施雛鷹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培育計劃,對入選計劃的企業從認定獎勵、企業用房補助、企業融資補助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支持國內外獨角獸企業在區內設立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根據其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補助。
三、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精準招商
建立招商目錄數據庫,聚焦以激光與光電為核心的智能裝備和以眼視光為核心的生命健康等產業,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對成功引進招商目錄數據庫重大項目的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金獎勵。
四、支持“離岸”模式開展全方位跨區域合作
鼓勵支持區內創新創業主體在國內外創新高地建立離岸科技孵化器,集聚高層研發人才以及科技創業項目,根據實際投資額給予30%、最高100萬元資金補助;前三年每年根據實際租金給予50%、最高200萬元租金補貼;每年根據在區內落地項目、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創業人才引進等運營績效,最高給予500萬元的經費支持。支持區內民營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按照其研發設備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補助。
五、支持企業開展境內外并購
支持企業開展境內外并購活動,對并購標的為智能裝備、生命健康產業領域的企業或技術,且并購交易金額超過1億元的并購活動發生的銀行中長期本外幣貸款給予50%、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的貼息補助。
六、支持構建孵化—加速全鏈條服務體系
支持盤活原有工業用地閑置廠房等資源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對大企業利用閑置廠房等自身資源或引進專業運營商在區內建立加速器的,采取后補助方式,根據運營績效給予加速器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認定補助。對新落戶加速器內的科技型企業,3年內根據其地方綜合貢獻度給予50%的獎勵。
七、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優質發展
對在區內依法注冊的科技服務機構,根據機構規模、服務質量、服務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給予獎勵,每家科技服務機構最高獎勵20萬元。
八、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創新支撐力度
區財政首期出資5000萬元,設立企業科技信貸風險池。推進銀行機構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以及非抵押、免擔保的科技信貸業務,對合作銀行為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所產生的本金損失給予50%的補償。
九、支持首臺(套)產品示范應用
支持保險機構設立首臺(套)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責任保險等專業險種,對于投保首臺(套)產品保險的生產企業,按年度保費總額給予80%、最高100萬元的保費補貼。
十、支持應用型人才和企業家培養
對科技型企業研發人才參加專業技能培訓的,按每人每年培訓費用給予50%、最高5萬元補助,每人三年內最多補助一次。對科技型企業企業家參加高級研修的,按每人每年培訓費用給予50%、最高10萬元補助,每人三年內最多補助一次。
十一、支持科技金融融合發展
統籌各類資本,設立“152”工程基金、上市企業股權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基金、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金、高層次人才創業投資基金、產業并購基金等創新創業基金,基金總規模達到50億元以上,支持科技金融融合發展。
區財政將每年安排5億元以上的財政資金和籌措50億元以上的創新創業基金,專門用于落實“金十一條”政策。
政策特點
一是針對性強:
“金十一條”政策共有11條,條條都是“干貨”,聚焦當前制約科技創新的一些新的、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緊扣創新主體反映最強烈的諸多難點。
二是創新性強:
圍繞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體制機制關鍵環節,按照與現有政策扶持方式和方向不重復的原則,努力拓展改革探索空間,政策突破性大,以此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是操作性強:
“金十一條”政策對同一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同一企業不同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與區級其他政策出現重合時等情況,做了詳細的說明,做到政策可操作、可考核、可檢驗。
最后他表示,相信隨著“金十一條”政策的出臺和落地,必將進一步優化溫州高新區科技創新環境,極大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溫州自創區建設提供重要支撐,為全市“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助力、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