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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1日號了,一大波財稅新政來襲。從今天起,稅率降至13%、9%;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等可抵扣增值稅,無需認證等等這么多新政抓緊時間學習吧,再不學習你就OUT了!
增值稅稅率降至13%、9%
差旅費車票可抵扣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劃重點!以下是新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四、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提醒: 1、2019年6月30日前,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退稅率;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后的退稅率。 2、退稅率的執行時間,以退稅物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五、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 提醒: 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提醒: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七、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提醒: 1、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政策有效期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八、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提醒: 同時符合以下5條條件,才可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差旅費車票抵扣案例 案列 2019年4月份公司財務部門取得一張員工小王的出差高鐵票218元,請問能否抵扣增值稅? 答復 可以計算抵扣,無需認證。 火車票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218÷(1+9%)×9%=18元 賬務 報銷火車票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2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元 貸:庫存現金 218元 注意 1.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計算進項稅額;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4. 對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車票等,不得計算抵扣; 5.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可計算抵扣增值稅,無需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