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4-11 瀏覽量:4914
開啟連續好幾周的培訓,培訓結果反饋發現各企業對高企認定工作理解程度不一,存在很多企業連高企的基本概念和條件多沒仔細看。利用節后的中午忙中偷閑理了這一篇“一文通”(對高企辦法和指引比較熟悉的直接跳到八和九、十閱讀),能全部看完且理解的,你也會成為做高企材料的高手。感覺好的多點已看和留言反饋,要不然沒反饋也不知道寫的是否適用。
一、高企認定的好處
(一)顯性利益
1、稅收優惠:所得稅25%——15%
其他政策性優惠(創投投資等)
2、政策補助:地方性的高企政策補助
3、虧損結轉10年
(二)隱性利益(更重要)
1、規范研發更利于獲得加計扣除優惠
2、優勢或前提條件:參與某些項目申報或招投標、采購等的前提資質條件、上市時有優勢。
3、企業提檔升級:全面規范企業的研發、財務、成果轉化、產學研等行為,是企業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組織管理強的象征。
二、高企認定和所得稅享受依據
(一)高企認定依據
1、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國科發火〔2016〕32號 )。
2、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國科發火〔2016〕195號) 。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高企認定辦發布的相關通知。
(二)高企所得稅享受依據
1、主席令第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注:稅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 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國務院令第5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注:第九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3號)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7年版)序號37。
三、高企認定管理部門組織架構
四、高企定義和認定條件
(一)高企定義
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高企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五、高企認定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一般5個專家組成,其中至少一個是財務專家)。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四)流程圖
六、高企評定分數構成
(一)知識產權(≤30分)
(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1、轉化能力強, ≥5項 (25-30分)
2、轉化能力較強,≥4項 (19-24分)
3、轉化能力一般,≥3項 (13-18分)
4、轉化能力較弱,≥2項 (7-12分)
5、轉化能力弱, ≥1項 (1-6分)
6、轉化能力無, 0項 (0分)
(三)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四)企業成長性(≤20分)
七、高企獲批后企業義務
(一)高企發展年報
高企辦法第十三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二)重大變化匯報
高企辦法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三)其他管理需要
科技部或各省科技廳規定的其他一些日常高企報表(例如科技部的火炬高企年報、各省的季報或月報之類)。
八、高企認定后的稅收享受
(一)認定當年開始享受
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
(二)預繳享受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九、高企認定理解與目前現狀分析
(一)創新活動與高企材料
(二)高企評價材料與工作推進表
(三)認定高企后如何做好各部門的規范
高企認定是“企業創新體系”認證和規范,企業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和高企認定要求,做好以下幾方面:
1、企業管理部門:應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制定三年科技創新規劃。
2、研發部:①編寫年度研發任務文件,編寫項目立項書,定期做好中期報告或績效報告,項目完成及時做好驗收,實現轉化了做好能體現項目技術先進性的非標檢測報告。滿足專利申請條件的及時申請專利;②年初確定科技人員及負責項目上報財務部。③做好成果轉化,對已轉化成果做好產品的檢測、認證、資質證書。
3、財務部:①核算清楚研發費用并歸集到相應報表科目,建立研發費輔助賬,按月或季統計研發費占比。②建立高新產品收入二級科目,按季度統計高新產品占比; ③ 委外開發或支付臨時聘用費用、各種獎勵要做好佐證材料保存。
4、庫管:分項目建立研發用耗材領用單;分產品(高新產品)入庫單、出庫單。
5、人事部:①企業員工檔案要建立齊全。②科技人員要求集中或單獨建立檔案管理,花名冊上要注明學歷證書、身份證號、工作崗位、職務及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等詳情。 ③兼職人員做好工作天數統計,做好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的合同簽訂,并在合同上明確年工作時間。④取得每個年度12月份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6、市場部:①高新產品開具發票盡量用高新產品全稱;如使用產品統稱也盡量做好背書。②注意收集用戶使用等有關產品反饋報告。
十、高企認定材料整理
(一)常見問題
1、高新產品與知識產權的關聯性、支撐性未講清楚。
2、研發項目流程不完善,邏輯不強,主要研發項目非聚焦申報領域。
3、項目與成果轉化概念理解錯誤,導致項目拆分過細,單個項目研發投入非常少。部分項目的創新性和佐證材料不足。
4、產品所屬技術領域不符合高企領域或屬于高企辦法中該領域明確禁止內容。
5、所闡述的關鍵技術與領域不對應。
6、專利只有新穎性但是無產業化可行性和經濟性。
7、受累于兩個增長率得分均為0,導致80分起步,總分不夠。
8、人員平均工資和科技人員平均工資不匹配、人員核算方法有問題。
9、相關制度文件的有效期已截止(特別是產學研協議)或制度文件明顯照抄別的公司等,但依舊放上去導致扣分,總分不夠。
10、財務狀況惡化,專家對企業延續性存在存疑。
11、年度、專項、納稅申報表等主要財務數據(審計報告三表、專項報告(高品收入、研發投入表)、納稅申報表中(A100000、A101010、A104000、A105050、A107011、A107041、A109010))前后不一致且無合理解釋說明。例如研發費用、收入、管理費用、數據在不同報表中的上年度和年末值。
12、總收入口徑不準確,分支機構未納入,子公司納入,銷售收入口徑不準確。
13、材料漏傳、錯傳、不清晰,缺頁少章。
14、同一份納稅申報表出現版式明顯不一致或涂改。
15、專項審計報告非規定模板,導致信息披露不全。
(二)常見材料參考模板
好惠報企業服務平臺專業從事各類項目申報。流程簡單,費用透明,科普老師入駐一站式服務,僅企業配合即可順利通過認證,歡迎致電咨詢:0577-56658610.